我对流行语不是很感冒, 再热的词,好像我都用不上. 可是去年的网络流行语中,有一个词让我看到就想吃一口。没错,这个词就是”小鲜肉儿” 。查了一下,小鲜肉是年龄在12-25岁之间的性格纯良,感情经历单纯,没有太多感情经验,并且长相俊俏、美丽的新生代男偶像。
这样算起来,几年前与我要好的那几个小男生,都属于小鲜肉级别的了。当初我还郁闷得不行。为自己不能吸引成熟的男人而大为光火。现在看看那些大玩姐弟恋的人们,觉得当初的郁闷真是没必要。
要说起来呢,跟“小鲜肉”相处,确实轻松愉快。不必看他们脸色,不必猜他们心思。不用担心他们高兴不高兴。跟他们在一起,简单到让人恍若回到学生时代。然而简单归简单,跟他们在一起吃吃喝喝、玩玩乐乐可以。终归,他们不是可以托付心事的人。
就像我之前就写过一篇《男女有别之好色篇》。男女有别,男人跟比自己小二、三十岁的在一起也正常。反过来就不行。我跟“小鲜肉”在一起,假如不小心碰到人家的手,都觉得是占了人家便宜。因此我一直强调“姐弟恋”必不被我接受。比我小一岁也不行。
家父兄弟姐妹众多,因此我的弟弟也多。从十岁多一点到二十八、九岁年龄不等。所以“小鲜肉”当弟弟喜欢下还可以,当朋友有点接受不了。如果再有小鲜肉表示喜欢我,我会告诉他,姐姐我吃素很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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