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我有时候很疯,实际我是个安静的人。我不喜社交,不喜应酬。繁文缛节对我来说是一种负累,我更愿意的是由着自己的性子,我行我素。然而生在红尘,自有很多的迫不得已。人不可能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。
应酬多了以后,我在其中也找到了自己的乐趣,那就是阅人。因自己不够抢眼,又不愿意唱主角,酒席之上,很少有人注意我。我也乐得像是躲在角落里一般,细细打量周围的人们。
有人说男人是一本书,有人说女人是一本书。让我说每个人都是一本书,就看你读不读了。读还可以分粗读和细读。我一般是粗读之后再决定是否要细读。
阅人和读书一样,有封面,有前言,有目录,有内容简介。细细观察一个人,通过他的穿衣打扮、言谈举止,去推断此人哪里人士、职业职位、学识如何、修养如何。然后再侧面了解自己的推断是否正确。猜对了,为自己的眼力高兴。猜错了,又积累了一回经验。
久而久之,我把应酬当做一种有趣的游戏。每当别人惊讶我看人之准时,我心里是得意的。
阅人无数也可以令人增长很多。如果没时间读书,那就抽时间读人吧,也挺有意思的。
身在喧嚣纷扰的世界,心却可以抽离出来。我都有点佩服自己了,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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