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认识的一位台湾人说过,原话我不记得了,意思是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,不爱惜是有罪的。
那年我二十出头,和同事们玩得很疯。可是疯着疯着,手不小心被水龙头挤到了。当时也不知道伤到什么程度,厂长马上把我送到医院。医生说那一点指尖已经连不上了,要剪掉。我玩命的大哭,把医院几个楼层的人都哭来,大家以为出人命了呢!哭着哭着我没了声音,我晕过去了。
回到厂里,同事们都在等我。问我怎么样,我凄然一笑“没事”,女同事们哇地全哭了。后来她们说我脸色惨白,那笑比哭还难看。
指尖没有了,指甲也没有了。指甲,多么小的东西啊!以前从未把它放在心上。此时我完全理解有的病人为了治疗而失去头发的那种心情。再微小的东西都是很珍贵的,只是我们平时没有注意而已。我是追求完美的人,原来不漂亮,至少是完整的。现在少了指甲,我心里是不能接受的。我悄悄找机会自杀。我走到河边,站在桥上,在等待跳下去的勇气。刚好单位高高的保安队长骑车飞奔过来。
他急急地问:“你在干吗?”
“我在看风景”我很平静地回答。
“你不要吓我啊。”
他把我带回厂里。
回去后我开始绝食。为了不让别人看出来,我每天都去食堂晃一圈。三天以后,我晃不了了,彻底起不来了。我想我快死了。听说人一个星期不吃东西就会死,我想我的小体格用不了那么久。那时候突然变得是那么无欲无求,无爱无恨。女同事在我的床边哭“你怎么那么傻,一个指甲都能让你不活了,世界上有多少缺胳膊少腿,甚至更惨的人都要活着啊!”我想哭,想劝她们别伤心,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,真的是奄奄一息了。
结果当然是没死成,否则也不能坐在这里啰嗦了。
过了好多天,我发现指尖上有一点点亮晶晶的东西。我的指甲长出来了!那一刻我兴奋极了,平生第一次发现指甲这东西那么可爱,看到那一点点亮晶晶的指甲,比钻石都漂亮闪光。我跑啊,跳啊,厂里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我的开心。
天还是一样的天,心情已经是不一样的心情。阳光是那么温暖,鲜花是那么鲜艳,天空是那么蓝。生命是那么美好,此时此刻最深刻的感受就是“活着真好!”
这次的经历告诉我,要珍惜身体,要珍惜生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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